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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印发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展示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1-03-30 09:36:51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21年工作计划,协会将在会员单位中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展示活动,欢迎广大会员单位踊跃参加。为使该项活动取得成功,达到预期目的,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将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并推动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成为审计工作最重要的职责任务之一。2014年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持续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同年9月,审计署在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内部审计工作要坚持将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有效落实作为首要职责。2018年1月,审计署修订发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明确将“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规定为内部审计应当履行职责中的第一项。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在2021年初修订发布的《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中,也根据2019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将被审计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本单位可持续发展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上述政策法规规范的要求表明,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已成为内部审计的“规定动作”,是新时代赋予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上,更加强调要保持政令畅通,全国一盘棋。我国的各类组织,特别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国家重大政策和社会责任的主要参与者、推动者、承载者、落实者。内部审计有责任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并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目标与国家宏观政策目标有机统一。内部审计开展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对实现审计全覆盖,促进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促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内部审计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国家审计监督体系中的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我国拥有大量的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非公经济组织,有的也参与了国家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有的也是政策的直接承载者和落实者,对于非公经济组织来说,也要关注本组织发展与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统一与衔接问题,这是内部审计帮助组织适应外部发展环境,防范政策风险和监管风险,推动组织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国家审计持续加大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成效显著。基于上述内部审计政策法规要求和形势发展需要,广大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不断开拓创新,在开展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方面也做了很多探索,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不同于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具有内向性、全面性和连续性等特点,如何在深入推动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发挥内部审计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如何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互相利用审计成果,共同推动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值得认真总结和思考。

本次活动的目的就是要总结近年来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在开展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促进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所进行的有益实践和取得的典型经验,推动优秀经验成果的交流、借鉴和分享,同时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效果和水平。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提交内部审计机构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经验材料。

1.经验材料应当反映本组织2018年以来实施的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项目以及在其他审计项目(如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等)中实施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的情况(但如果更早年份中有特别突出的典型经验,年份要求可适当放宽)。

2.准确理解“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含义和范围。既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也包括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本单位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而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但应当确保地方和单位的配套政策措施与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保持一致。

3.要着重反映内部审计机构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在本组织贯彻落实方面所发挥作用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包括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进行审计实践探索,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等。经验材料应当围绕具体审计项目实践,不要求面面俱到,避免写成该项审计综合情况的工作总结。反映结合其他审计项目开展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的经验材料,要求该审计项目明确包含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目标,相关审计内容,并取得了相应的审计成果。

(二)经验材料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可以选取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重点反映。反映以下各方面情况一定要结合具体审计项目,并各有侧重:

1.反映内部审计机构及其所在组织为推动开展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而建立或完善的相关体制、机制、制度、措施的经验做法,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这方面情况必须结合具体的审计实践及取得的实际效果来反映)

2.反映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的具体情况(单独立项或结合其他项目开展)及相关经验做法。包括项目遵循的审计理念、原则、指导思想,采取的审计组织方式、主要审计程序和技术方法,审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审计的主要结论和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主要审计意见、建议等。

3.反映内部审计机构通过推动审计整改,促进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经验做法,包括落实审计意见建议,纠正违反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行为,推动追责问责,推动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制度和措施等情况,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实际效果。

4.反映内部审计机构与纪检监察、巡视巡查、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配合,通过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举措,共同推动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经验做法。

5.反映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协同配合,互相利用审计成果,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经验做法。

6.反映内部审计机构如何克服和解决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的经验做法。

7.除以上几个方面外,反映内部审计机构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其他典型经验做法。

(三)经验材料应当遵循合法性、客观性、创新性、应用性原则。介绍的经验做法要体现自身特色,对其他组织有一定借鉴、引领作用。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弄虚作假或夸大实际效果。

(四)对不宜公开的信息可做必要的技术处理,以保证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不泄露。

(五)经验材料应当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结构清晰、文字通顺,每份材料的字数一般在5000字以内。标题采用黑体三号,正文文字采用仿宋三号,序号采用一、(一)、1.三级。

(六)申报单位提交经验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与此次活动主题相关的重点或重大事项的必要证明材料,如得到主要领导或相关部门批示、认可,具有代表性的审计报告、审计综合性报告、专项报告、管理建议书、政策建议、审计信息、审计要情、审计简报或专报、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材料。证明材料按照重要和精简原则提供(如有关规章制度可以仅提供文件首页和关键内容,不必附全文)。

(七)申报材料应当包括:

1.《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经验材料;

3.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范围

此次“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展示活动面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员单位,同时欢迎非会员单位参加。

四、推荐数量

(一)中央单位(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金融机构,下同)总部审计机构直接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推荐1至2项(来自不同单位的)典型经验。

(二)协会各分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推荐1至5项(来自不同单位的)典型经验。计划单列市由所在省协会统一申报。

(三)没有加入地方内部审计(师)协会或无明确隶属关系的其他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员单位可推荐1项。

推荐典型经验的数量应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规定执行。同时,任何单位不得通过不同渠道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安排在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进行。

(一)第一阶段,推荐阶段

4月至7月上旬,通过典型经验所属单位申报,中央单位总部审计机构、协会各分会和地方内部审计(师)协会逐级推荐的方式,征集“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

中央单位总部审计机构、协会各分会、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请于8月10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并将《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和申报材料(每套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寄至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综合业务部(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二)第二阶段,评审阶段

9月至10月中旬,协会组织评审组对推荐的典型经验进行评审,按照标准进行打分和综合评议。

(三)第三阶段,公示阶段

10月下旬,协会对拟推出的“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在协会网站(www.ciia.com.cn)“通知公告”栏目和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第四阶段,展示阶段

11月,协会以召开总结大会的形式,对展示活动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向有关单位颁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21年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荣誉证书。协会将采取入选典型经验材料汇编、在《中国内部审计》杂志上刊登等形式宣传、推动此次活动成果的充分运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伊杰(邮寄材料收件人)  尤广辉

联系电话:010-82199858   8219984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嘉宾楼一层

邮政编码:100873

电子邮箱:zonghe@ciia.com.cn

 

附件:

1.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申报表.docx

2.内部审计促进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推荐汇总表.docx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为通知全文2021年典型经验展示活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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