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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业务审计定性处理处罚依据

自然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业务审计定性处理处罚依据

价 格:¥80.00 会员价:¥73.00

作 者:审计定性处理处罚依据丛书 编写组

出版社: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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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每名审计人员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由于审计人员的审计经验存在差异,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行为适用的法律掌握程度、理解能力不尽相同,审计人员在审计准备阶段对被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不甚了解,不能量化审计重要性,增加了审计风险;在审计实施阶段,对被审计对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或其他重要事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找到对应的定性依据,影响了审计工作效率;在审计报告阶段,对被审计对象的违规行为表述、适用的处理处罚依据各有不同,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缺乏统一性,降低了审计工作质量。为了帮助审计人员查清被审计对象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正确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恰当的法律责任,编者通过三十多年的财务、审计工作实践,收集与整理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被审计对象存在的违规行为,以及适用的定性依据与处理处罚依据,编纂了《审计定性处理处罚依据丛书)。

丛书按相同经济业务审计、财政资金管理审计、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审计、部门经济业务审计、税收征管业务审计、农业农村经济活动审计、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审计、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审计、自然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业务审计、教育科研经济业务审计、金融机构业务审计、企业经济活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业务类型分为十三本,共整理形成6300多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济活动行为,并针对每个违规行为列举了若干条审计定性依据或审计处理处罚依据,引用的依据均为2020年2月1日以前由中共中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等国家机构制定,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审计人员在适用本丛书列举违规行为的审计定性或审计处理处罚依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本着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发现的被审计对象的具体违规行为或后果作为适用审计定性处理处罚依据的根据。本书所列违规行为只是审计中发现的常见违规问题表现形式或对法规中列举的问题形式整理而成。实际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要通过询问、检查、观察、追踪、分析的审计方法,运用具有客观性、适用性、相关性、公认性的职业判断,根据可能存在问题的性质、数额及其发生的具体环境,判断其重要性,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获取能够证明被审计单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其他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证据材料,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得出切合实际的审计结论。

二、以是否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否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发现的违规行为,特别是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把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让审计评价更准确客观、问题定性更令人信服,既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又支持、促进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探索与创新举措。

三、在适用本书中列举的处理处罚依据时,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原则,即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同时,依法又是一个动态过程,在保持本质和内核稳定的前提下,更要适应形势和实践的发展变化,做到依法与客观公正的统一

四、明文规定执法主体不是审计机关的,不能依据本书列举的依据作为被审计对象违规行为的定性或处理处罚依据直接作出审计决定。本书为了保持整体结构完整,将所有违规行为的定性依据或处理处罚依据条文相应列举,作为对审计发现违规行为的法律依据的参考。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对象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的事项,应当作出审计移送处理书。

五、审计人员依据本书列举的审计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对被审计对象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给予定性或作出处理、处罚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确保审计机关依法作出实事求是的审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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