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健全内审监督机制 为治黄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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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黄河流域和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内陆河区域内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黄委自上而下分四级管理,仅独立核算的事业会计单位近200个,分布于黄河流域九省(区)。其中委机关内设16个副局级部门,下设直接管理的7个正局级单位,6个副局级单位和8个正处级单位。2002年中编办核定黄委事业编制总数为22550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编制3123人,公益事业人员编制19427人)。此外,黄委还主管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黄河明珠集团)两个大企业和几个委属公司。现有在职职工26300人(其中事业单位18650人,企业单位7650人),离退休职工11350人。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黄河的治理开发。中央领导曾多次视察黄河。1998年以来,国家持续加大了对黄河的建设投资。黄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近年积极实施了包括调水调沙、标准化堤防建设、淤地坝建设等多项重大治黄措施,大大加快了黄河治理开发的步伐。根据新时期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水利部治水新思路,在认真总结治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04年黄委党组提出并确立了“维持黄河健康生命”这一黄河治理的终极目标,并初步建立了“1493”治河理论框架体系(一个终极目标,四个主要标志,九条治理途径,三条黄河支撑),为实现黄河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投资的增加,治黄建设和管理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治黄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水利建设资金管好、用好,把工程建设好,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的目标,是黄委党组和各级领导面临的重要课题。委党组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保证黄委各项经济活动的规范运行,必须建立和完善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内部审计是治黄工作中决策、执行、监督程序的重要一环,是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工具,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手段,在治黄经济活动中能够有效地发挥防范、促进、遏制和参谋的作用。为此,近年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强化审计监督的措施。
一、加强审计工作领导,为审计工作撑腰
      黄委的审计工作由委里“一把手”直接分管,同时明确一位副主任协管。委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对审计工作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研究并作出批示。2003年以来,委党组曾10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工作或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对于统一开展的重大审计活动,委里一般都要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委属单位也都按照这一格局,建立了审计的领导机构,由“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对审计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支持。
      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黄委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专门成立了以徐乘副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春安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局。这一制度的建立,使我委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领导机构到办事机构,从审计文书到结果处理,逐步规范,自成体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部署工作,研究处理。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把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由离任审计转移到任中审计。近几年,先后对十几位委管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审计。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议和全国水利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审计工作,表彰先进,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研究新的治黄形势下内部审计创新和发展的目标及措施,2003年10月17日—19日委党组在郑州召开了黄委系统审计工作暨先进表彰会议。会议邀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秘书长马怀平、国家审计署农业司处长王本强、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副特派员赵继旺、水利部审计室主任徐开濯到会讲座和指导;邀请中国石油集团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陈桂儒介绍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先进经验。委领导在会上分别作了《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促进治黄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进全河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讲话,审计局作了《立足服务,强化监督,不断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表彰了全河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郑的委党组全体成员均出席了会议。委属各单位的一把手、协管审计工作的领导、审计部门负责人以及大局院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国英主任明确提出各单位都要树立“审计无禁区”的意识。要求内部审计要把促进发展作为出发点,把实事求是作为立足点,把依法审计作为基本点,把“关口前移”作为切入点。
这次会议是在我委全面实施“三条黄河”建设,黄河防汛形势又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召开的,从层次、规模来看都是空前的,充分体现了委党组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水利部对本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以“内部情况通报”的形式,在全国水利系统进行了通报。《中国内部审计》头版摘要刊登了李国英主任的讲话内容。这次会议对审计工作给予了极大的舆论支持,是审计工作的一次吹风会、动员会,对于全面提升我委审计工作水平,进而促进黄河的治理开发和管理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审计业务方面,委党组成员形成了高度的共识。委领导从不干预正常的审计业务,不为任何被审计单位和部门说情。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报告、审计要情以及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能够及时研究并作出批示。委领导还在有关的会议上以不同的形式经常强调审计工作,宣传审计工作,为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的舆论氛围。
       二、注重审计队伍建设,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委党组十分关心审计队伍建设,近几年来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每年都有重大举措。在2002年机构改革中,对委机关大部分局办编制进行了压缩,而对审计局不但没有缩编,而且还增加了编制,并增设了领导职数。当时核定审计局编制12人,其中9个为副处级以上岗位。适应新时期审计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2003年委党组调整、充实了审计局领导班子,使审计局领导班子更具活力。为了理顺职能,整合审计力量,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职能, 2004年4月,委党组再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强力推进审计监督的重大举措,决定在审计局的主要职责中增加“负责审计决定的监督落实”职能,将委财务局一个处室整建制地划归审计局,并成立了审计三处,使审计局的人员编制由原来的12人增加到18人。这在黄委乃至全国水利系统审计机构设置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同时加强了审计人员交流的力度,着力培养审计骨干力量。去年我们从审计局选派一位年轻同志到基层挂职(市河务局副局长),今年又从所属单位审计部门选派了一位优秀年轻同志充实到审计局。这一系列的措施,从体制上强化了审计监督职能,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全力配合国家审计
      近几年来,黄委内部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党组中心工作和治黄重点任务,确立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服务,强化监督”的基本思路。在审计项目上,既开展了基础性的财务收支审计,也开展了各种治黄业务的项目审计;在审计范围上,既包括了工程设施的审计,也包括了非工程措施的审计,既有黄委直管项目的审计,也有委托地方实施项目的审计;在审计种类上,既组织了不同项目的专项审计,也组织了各种类型的审计调查;在审计方式上,既实施了程序性的常规审计,也创造性地实施了非常规审计;在审计手段上,既沿用了传统的人工查帐办法,也尝试了计算机辅助审计;在审计成果上,既提出了各种形式的审计报告,也适时提交了审计要情。
      2004年4月12日,国家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审计组进驻我委,12月7日撤点,对我委水利建设资金进行了为期8个月的审计调查。这次审计对我委来讲,是国家监督机关对治黄工作的关心和帮助,是对我们全面加强管理工作的有力促进,是治黄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2003年10月,委党组及早动员,委属单位及时行动,对98年以来国家下达我委的各项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2004年初,委党组又多次召开高层次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在资金使用方面层层签定责任状,对配合国家审计进行了全面部署。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落实整改措施的紧急通知》(黄党[2004]3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通知》(黄审[2004]6号)。机关相关部门联合互动,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严格要求。审计局组成专项审计组对山东局、上中游局等单位落实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委属单位水利建设资金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有关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使前期准备和自查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为国家审计机关进驻实施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审计过程中,委里明确由审计局全面负责协调配合,审计局派出3名处级干部全程陪同,各级审计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协调配合国家审计的任务,得到审计署、郑州特派办领导和审计组的充分肯定。期间,委党组召开专题审计会议,通报了阶段性审计情况,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切实负责,边审边改。审计结束后,黄委真诚地向郑州特派办、审计组发出了题为《感谢你们,国有资产的忠诚卫士!》的感谢信,2004年12月29日,《中国审计报》头版全文予以刊载。
      这次审计既是对黄委系统落实各项财经法规的一次检验,也是黄委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法制意识的难得机遇。审计组一方面实事求是地肯定了治黄工作取得的成就,指出了治黄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深入全面地从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这些建议有些已经在今年得到落实,如水管单位体制改革问题,有些正在研究落实,如供水体制、事企分开等改革问题。同时,国家审计人员忘我的工作精神,高度的责任意识,严明的工作纪律,良好的综合素质,娴熟的审计技能,也为我们作好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四、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掀起“内部审计风暴”
      在去年国家审计署水利建设资金审计组“撤点”会上,委党组郑重承诺:国家审计的撤点之日,即是内部审计的进点之时。2005年,我们要动员包括计划、建管、财务在内全河审计力量,在黄委系统全面组织开展水利建设资金联合审计行动,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内部审计风暴”。这是黄委党组落实国家审计署审计意见,全面加强水利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又一重大举措。
      本次联合审计以水利建设资金的管理为主线,以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及重点环节的审计为重点,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干部安全为主要目标。审计的对象为委属各级单位。审计的范围为2002至2004年度中央预算内水利建设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治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情况;治黄水利建设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情况,包括标准化堤防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合同管理与执行情况、土地赔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验收与交付、投资效益情况;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对我委水利建设资金审计调查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旨在通过揭露问题,分析原因,加强管理,促进改革,深化治黄投资管理体制、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水利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水利建设资金投资效益。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委成立了领导小组,李国英主任任组长,徐乘和李春安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计划、财务、建管、防办、水保、监察、审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审计局牵头总负责并组织实施。
      2月下旬,委党组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利建设资金内部集中联合审计行动的决定》(黄党[2005]8号),召开了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审计工作动员大会。审计局抽调全河审计业务骨干,并由计划、建管部门人员参加,成立10个专业审计组、1个督察巡视组,组成近70人的联合审计队伍。审计前审计局制定了《内部集中联合审计实施方案》,对参加审计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经过审前准备,审计实施,汇总整理三个阶段,于8月中旬全面完成,历时5个多月。本次共审计28个建设单位,重点审计了245个建设项目,审计资金总额33.51亿元,占近三年计划投资总额的46%;提出水利资金和应急度汛专项审计报告48份,审计调查报告10份;审计要情10多项,下达各类审计意见、建议184条。8月24日,委党组、集中联合审计领导小组听取了审计局汇报,对下一阶段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已按照审计程序分别对有关单位和部门下达了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书。
       本次联合审计引入了审计署“八不准”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准则,在经费上与被审计单位划清界线。在审计深度和尺度的把握上,甚至比国家审计还要严格。从发现问题的广度、深度及整改情况看,联合审计达到了“揭露问题、分析原因、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预期目标。这次审计规模之大、要求之高、纪律之严、范围之广都是黄委史无前例的,在全河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就地审计刚刚结束,尚未正式下达审计决定之前,各单位“一把手”即纷纷召开审计整改会议。这次审计突出体现四个特点:一是审计人员集中使用,能够形成规模效应;二是审计经费完全由黄委统一支付,能够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三是在审计方法上,沿资金流向审计,顺藤摸瓜,能够确保审计的质量;四是审计覆盖面广,基本涵盖了黄委各项主要工作。并且揭示问题系统深刻,富有成效。实践证明,实行集中联合审计的办法是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黄委党组决定,这种审计机制要坚持下去,每年开展一次,连续审计五年,使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树立管理意识、效益意识、监督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与其他专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监督防范机制,真正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五、发挥审计职能作用,重视审计结果利用
      为确保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黄委党组十分重视审计结果的利用。一是确保审计部门的“知情权”。在有关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基本建设项目安排、合同签定与执行、招标投标、工程验收等方面,都有审计部门参与。委领导还经常就一些重大经济事项听取审计部门的意见,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部门的“参谋”作用。二是重视发挥审计部门在反腐倡廉方面的职能作用。凡是审计部门移交的重大事项,党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近几年对审计移交的经济违纪干部,纪检部门都进行了一一查处。三是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反映的重大经济决策失误,管理严重弱化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四是针对审计提出的部分基层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问题,要求人劳部门把法规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五是把审计问题和审计决定的落实,作为各单位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大重大违纪违规事项的扣分权重。
      委党组加强审计工作的切实行动,对全河审计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表现在:(1)各级领导对审计工作的认识普遍提高,消除了对审计工作的偏见,加强了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改善了审计工作环境,审计的地位明显提高;(2)审计机构趋于稳定,审计力量得到加强。2002年机构改革以来,委属山东河务局、河南河务局、水文局、上中游管理局等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目前黄委机关设审计局,委属大局院设处级审计机构,地市河务局设审计科,现有专职审计人员97人,兼职审计人员46人,在全系统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审计网络。(3)随着审计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审计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逐步深入人心。自觉地接受审计监督,主动配合审计工作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近几年,不少单位积极主动地要求审计部门进行审计。(4)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他们以饱满的热情忘我工作,不断拓宽审计领域,提高了审计的质量,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我们体会到,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有利于健全完善反腐败体系,建立防范预警监督机制,有效地保护干部,防止重大经济案件和损失浪费的发生;有利于加强水利建设资金管理,确保水利资金安全、合法、有效使用;有利于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进而全面提高治黄建设管理水平。审计结果表明,近几年来黄委水利资金违纪违规现象呈现下降趋势,特别是经济违法案件明显减少,计划、财务、建设管理等各项基础工作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说明黄委强化审计监督的做法已经见到成效。
      在委党组强力支持下,黄委审计工作出现了新的面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探索和实践中逐步走出了一条适合黄委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路子。各级审计部门和全体审计人员不负党组重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他们的精神令人崇敬,他们的工作光荣而神圣!我们相信,有委党组的坚强领导,在国家审计机关、内审协会和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通过全体审计人员的不懈努力,黄委的审计工作一定能够做得更好,为治黄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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