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6 21:35:06
针对当前审计工作业务人员少、审计任务重的情况,建始县审计局在县教育部门内审机构组建及工作开展中,积极帮助该部门建立一只业务熟练、素质高的内审工作队伍,切实担负起行业、部门内部财政经济监督职能,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以落实“教育五项规定”为抓手,组建内审机构。2010年10月,建始县审计局经过调查发现,县教育局2010年9月出台了“教育五项规定”,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遵守 “零收费、零招待、零举债、食堂零利润及收支两条线”五项规定。为确保该项规定的落实,县审计局建议教育局成立内审机构,用审计职能促使教育经费的管理和有关规定的落实。相关建议得到教育局高度重视,随后在经费管理中心设立了专职内审职位,确定了专职人员从事内审工作。2011年,县审计局以审计“校安工程”为契机,指导教育内审人员,开展义务教育资金审计,共审计资金额13638万元,提出审计整改建议19条,6所学校根据审计建议,完善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审计过程中,针对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学校食堂零利润执行情况,对县实验中学、实验小学进行了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对学校食堂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给被审计学校一个公平、合理、客观的评价,帮助两所学校制定了更为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加强了财务管理。
二、强化内审职责,探索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为加强对各中小学校校长的履职监督,根据审计建议,该县教育局制定内审工作计划,在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的指导下,探索开展校长经济责任审计。 2011年,先后对四所乡(镇)中学在任校长进行了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对学校存在的债务问题下达了审计决定,以县教育局名义发出了审计整改通知,明确要求学校对债务问题提交偿债方案,并对学校提交的偿债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核,同时,在学校的日常财务报账中将偿债方案落到实处,使学校债务得到及时消化。通过对校长任期内的财务收支、重大经济活动、债权债务、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及学校食堂管理等情况的审计,正确评价并界定其经济责任,增加了校长的责任意识,提高了校长的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升了被审计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水平,促进了教育资金投入使用效率的提高。
三、当好内审参谋,搞好培训服务。该局始终注重当好内审参谋,积极为内审工作提供服务。如为避免“屡查屡犯”、“旧病复发”问题产生,去年,该局联合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对学校校长、财务人员专门进行了三期财务知识的培训,对有关政策法规、会计业务知识及容易出现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行了讲解,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中小学校长对学校财务工作的认识及管理能力,提高了学校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使学校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了学校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的准确。(建始县审计局 宋永惠 雷楚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