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4 20:54:38
近几年来,湖北省京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严格执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采取“四项措施”狠抓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单位管理中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1、完善组织机构,奠定内部审计基础。一是成立了财务审查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局长、分管副局长等局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计财股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局财务预决算收支审核、大额财务费用审核、大宗物品采购审核、项目招投标审核以及年度财务考核。二是设立了财务核算中心。在局机关计划财务审计股内设立了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全县国土系统财务收支的统一核算。二级单位和乡镇所实行财务报账制,每个单位配备一名报账员,各单位所有收支必须全额纳入财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集中核算,杜绝资金体外运行。三是明确了主管部门职责。局机关计划财务审计股是全县国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县国土系统的财务收支管理和内审监督,建立和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促进规范内部审计行为。
2、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内部审计管理。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该局狠抓制度建设,做到了制度全覆盖,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为强化财务内审制度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财务财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加强票据内审管理,制定了《票据管理办法》;为强化收费内审监管,重新核定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票据使用管理一览表》;为强化财务内审考核,制定了《财务管理目标百分制考核办法》。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出台,为规范财务内审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开展审计监督,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一是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局机关对局属各单位所有财务收支实行先审计后报账,即所有收支票据必须经过内部审计,并加盖“财务审计专用章”后,方可审签报账列支。二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各单位负责人调整,实行先审计、后离任。坚持“有离必审”和“先审后离”等方针,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达到了客观评价单位负责人的工作业绩,确保国有资产、资金不流失,也为局党组考核和任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三是开展跟踪审计。根据工程进度,局机关定期对土地整理项目、基建项目等进行跟踪审计。四是开展预决算审计。对财务编制的年度收支预算和年度收支决算报表,必须经过局机关内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方可上报。五是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着重对土地出让金、涉农资金等进行审计。
4、严把四道关口,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该局重点把好“四关”,促进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一是把好审计程序关。严格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确保审计项目的立项、审前调查、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审计项目的实施等各环节规范。二是严把审计实施关。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范围、内容、重点及要达到的目标等开展审计,使审计工作符合审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三是严把审计报告关。现场审计结束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规范,确保审计报告中的事实和数据与审计工作底稿相符,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处罚意见适当。四是严把审计评价及建议关。审计评价要符合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员的实际,要确保客观公正。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方便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整改。(京山县审计局 陈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