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6 23:24:57
2012年7月,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嘉兴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实施办法》第三章“审计内容”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在实施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发区(新区)、镇(街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把“对下属单位的监管以及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并作出客观评价。这是嘉兴市继出台《嘉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后推进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近几年来,嘉兴市审计局围绕审计工作转型升级,服务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将内部审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把内审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提出了“以国家审计为中心、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为双翼”的大审计理念,对内部审计业务指导与监督配置了较强的力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审计资源整合,科学发展,使全市的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向纵深拓展,以实际工作业绩赢得了各级政府和各单位管理层的重视和支持。《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实行,必将进一步引起各级领导干部更加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也将有效推动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嘉兴市内部审计协会 张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