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4 20:56:31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能进能出,切实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湖北省恩施市芭蕉侗族乡强化内审作用,“四措并举”加强农村低保资金监管。
一是严格低保对象认定。对申报的低保对象,先由村(居)委会召开民主评议大会,评议大会必须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群众代表参与,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乡民政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入户调查、召开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核实,对城乡居民低保对象认定严格实行村(居)委、乡政府、市民政部门三级审核,确保低保对象的准确性。
二是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该乡每半年对低保对象家庭状况进行一次复核,每年对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普查,对家庭收入经常变动的每半年复核一次,并对复核情况进行公示,低保对象死亡后,村(居)委会及时上报核销,建立了低保对象定期核查制度。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民政、社保、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实行信息共享,实现了养老金、车辆、住房、死亡信息等项目的信息比对,让民政部门及时获取低保人员相关信息资料,保证了受助对象信息准确。各村及社区相互配合、衔接,按居住地划分管理对象,切实做到了变化随时上报,资料随月运转,进出随月更新,低保户随居住地管理。
四是严格低保对象和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将城乡低保对象和资金通过该乡的公众信息网、宣传册、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公开,确保了低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蔡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