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5 20:53:52
为大力推动卫生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规范审计程序,卫生部从制度建设入手,2012年出台《卫生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卫生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着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规定》明确了以下主要内容: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外延,将实际承担法人经济责任的副职领导干部纳入了审计范围。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要求,该部负责审计部党组任免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直属单位对其所任免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审计。三是审计程序更加规范,建立了相关司局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四是明确要推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五是根据现行财经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程序。六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了界定。七是从审计规范化与标准化建设要求出发,提出了审计报告的内容与审计档案管理要求。八是强化了结果运用,在出具报告的同时,更加关注报告的使用和责任追究。《规定》体现了卫生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任务,对指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卫生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发布标志着卫生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联席会议由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牵头,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及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司。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定期会议,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和要求,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目前,卫生部已经召开了3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传达了中央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了2012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研究了具体领导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规定》的出台及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对卫生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完善和推动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标志着卫生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正式步入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建设轨道;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协调、责任和任务方面进行了制度化设计;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制度化基础,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保障。(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