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
2013-01-09 09:47:20
2012年12月31日,青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2012年80号文件批复同意青田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高配副局(科)级职位,与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合署办公,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兼任县审计局经责审计科科长。
自中央两办2010年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来,青田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常听取县审计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汇报。从2010年青田县纪委、组织部与审计局联合印发《青田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督管理制度》以来,目前已实现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履职书面告知、年度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离任工作交接、年度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四个全覆盖”,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领导干部监管体系。三年来,通过领导干部年度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4636.96万元,查处管理不规范金额45109.77万元。针对审计发现的“三公经费”普遍超标、预算外收入未上缴财政等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意见约200条,均得到各被审计单位的和被审计对象的积极采纳,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联席会议办公室机构升格,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增加县审计局领导职数,充分体现了青田县委、县政府对青田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必将有力地推进青田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新台阶,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青田县审计局 程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