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审计机关十分注重民生资金的审计工作,笔者所在的县审计局每年坚持对民政专项资金开展审计。在对其二级单位福利中心的审计中,笔者发现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来源单一,缺口很大,亟待解决。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来源、标准已有明确规定。今年,湖北省将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300元,笔者所在县财政将这笔支出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但从实际来看,五保老人大多年老体弱,久病缠身,1300元根本不够他们吃、穿、住、医、葬支出。县福利中心想方设法增收节支,比如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养猪、种菜、到厨房帮工等,但老人们的饮食、医疗、护理费用仍然无法保证。无奈之下,福利中心将这些农村五保老人的户口集体转为城镇户口,统一办理了城镇低保,这样,每位老人每月可以领取190元的低保费,福利中心将所有老人的低保费集中管理,用以弥补五保供养资金的不足部分。
从审计的角度来看,县福利中心的做法显然违规,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审计人员又不忍心过多批评和处罚。为了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同时有效地解决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缺口问题,笔者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一、提高供养标准。根据县福利中心近两年的支出情况,结合实际,计算出每位老人合理的年供养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月拨付给福利中心管理使用。每1-2年调整一次供养标准,视当地物价、收入状况、生活水平而定。
二、吸纳社会捐赠。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动员企业、个人积极参与到这一光荣的事业中来,对捐赠数额大或一直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单位或个人及时给予表彰,授予荣誉,激励和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三、发展院办经济。福利中心、福利院等单位不能等、靠、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除了目前推行的自给自足式的庭园经济外,还可以考虑多方创收。比如利用空地种植附加值高的花卉、苗木、水果,适当扩大畜牧养殖规模,出售部分产品,有手艺的老人可以传授技艺(如编织、乐器制作等),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老人一起生产商品。
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只有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供养资金的缺口问题,真正实现老有所养。(湖北省沙洋县审计局 吕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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