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2 04:47:57
加强教育 夯实思想基础
通过教育解决好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问题,筑牢思想基础,是我们党的一条基本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方法。新时期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必须从抓教育入手,深入开展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关于包容性发展重要性的相关论述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教育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包容性增长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全面发展、社会和谐的本质属性的要求,它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的成败。通过教育要让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新时期中国经济社会深刻变化,中国发展面临的是极其复杂和困难的局面,需要统筹兼顾,让发展体现出包容性才能真正实现科学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包容性增长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自觉的、科学的、民主的、依法推动包容性增长的好作风,从而构建起密切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体系。
把握平衡实现经济社会包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借助于市场化进程实现了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经济获得了大发展,社会财富极大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改善。但同时出现的另一个问题是,社会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人们在发展中总是强调经济建设,但在一定程度上往往忽视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制约了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目前我国发展过程中呼吁社会建设、呼吁公平正义的声音越来越强烈。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增强包容性意识。方法就是按照“包容性增长”的要求,一方面,加快经济发展,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社会财富。因为解决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的问题、解决收入差距问题,归根到底要靠经济发展。为了“包容”而牺牲经济发展的速度、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历史证明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把发展的成果体现在公共产品的丰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准发展的基点,使发展始终得到全体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缩小差距达致区域发展平衡
目前,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发展存在不平衡。要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平衡,必须采取包容性的发展方式。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确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发展战略,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推动城乡、区域包容性发展的目的,不是仅仅让农民转变身份或者说实现区域之间的同步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要践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在城乡包容性发展方面,不是将农民从农村迁入城市,而是要从制度上减少城市对农村劳动力流入的限制,逐渐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以及同等的发展机会。其中尤其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水平和就业、创业的能力,使之能够适应未来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在区域包容性发展方面,实施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一个很长的过程,需要有连续性、科学性,其成功要靠政府的决策、民众的支持、企业的参与。一方面,政府要通过积极的政策支持落后地区的发展,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先发地区也要积极贯彻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提出的“两个大局”战略,支持后发地区的发展。
完善分配促进人际和谐
包容性增长的基本要求,是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享有体现出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包容性”。目前在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实已经很明显,由此引起的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但在看到问题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关注民生的相关制度安排,我们已经有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经济承受能力、改善民生的政策支撑以及良好的社会环境,也就是说,已经具备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实现人际之间“包容性”发展的基本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包容性发展,需要加大改革力度,采取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在初次分配方面,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以民富国强、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协调三者的利益分配,着力提高居民收入、劳动报酬两个比重,使居民收入、劳动者报酬与经济增长、企业经济效益保持同步协调增长。在二次分配方面,既要注重效率,保护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允许一部分人因为贡献大而先富起来,也要设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要加大收入分配政策改革的力度,提高农民、城乡困难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和低收入工薪劳动者的收入,调控垄断性行业过高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打击非法收入。同时,还要通过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的调整,解决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使全体人民过上共同富裕的生活。
转变职能 体现社会包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职能也应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政府除了发挥其经济职能,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指导和调控之外,要把主要工作聚焦在社会建设方面,把精力和资源转移到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去,承担起公共服务的职责,以弥合市场机制的缺少和不足。同时,政府要合理安排社会制度,确保公平正义、人人都能获得平等发展机会的“包容性增长”实现。为此,要建立健全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在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方面,要加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衔接和协调,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加大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不断在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新成效;在社会保障的享有方面,推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之,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期,政府要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增加投入,让更多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这是实现包容性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岳彬 单位: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