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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金审计需要“五结合”

2012-03-22 03:51:23

国土专项资金审计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审计工作,必须按照合理的步骤,采取科学的方法,才能保证审计工作少走弯路。国土资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 有第二财政之称, 因此属于审计重点监督范围。为了加大对国土资金的监管力度, 促进有序规范土地市场,在对国土资金审计过程中需要以下五个相结合:

  一是注意财务收支与审查土地出让合同相结合。通过详查核对土地出让, 弄清当地政府的供地面积和土地出让面积, 审查土地出让面积是否准确, 看有无越权审批现象、建设用地的立项是否合规, 有无低价出让的行为。土地出让是否规范、土地出让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有无暗箱操作行为。在征用土地过程中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二是注意财务收支与审查土地出让登记相结合。通过对土地出让登记台账与合同和出让金收入财务明细账核对, 弄清土地出让时间、面积及收费标准, 查看国土部门对出让金的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审查统计台帐能否反映每宗出让土地的合同号、出让方式、地块位置、受让单位、出让面积、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及地土出让金的应收、实收、欠收或减免原因、减免依据、减免金额等明细情况,从中可以发现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三是注意财务收支与审查用地指标相结合。通过对用地指标的审查, 看是否有未批先用现象、土地整理是否合规, 有无多提多列费用, 残值是否入账;对照土地部门填写的有关表格,检查所批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当年土地利用计划、用地单位使用土地是否按程序申请报批、土地管理部门是否在自已的职权范围内按程序审批、有否越权批地行为,审查有无在未交清有关规费的情况下就给办理了土地证。

  四是注意财务收支与跟踪审计建设用地项目档案相结合。通过对建设用地项目档案跟踪审计, 看建设用地项目立项是否合法, 国有土地的征用、出让等各个环节是否合规、合法, 土地出让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档案资料是否真实、是否保存完整,有无资料不齐或遗漏情况,每宗出让土地的档案是否能全面反映土地的明细情况。在深入了解及调查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建立数据库,进行归类分析,对有疑点的用地单位和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查看。通过检查,对违法设立的各种园区非法圈占集体土地、土地非法入市、土地闲置的问题予以揭露,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五是国土资金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通过对财政预算和非税征收部门管理的国土资金跟踪审计,看耕地开发基金、土地储备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计提缴交是否合规、合法。有无违反规定侵占、挪用和调控用于其他支出, 理顺国土资金的管理关系, 保证专项资金的合理征收和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规定设立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专户,必须设立单独银行帐户核算,用于规定范围内的地土出让有关费用支出,清算后的净收入要就地及时缴入国库,严禁将把土地收入转到预算外管理使用,严禁将专户结存的资金用于各类借款、临时周围、间隙融通等。

  国土资金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政府照顾民生、改善民生,为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社会提供物资保障的基础。审计部门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加强对国土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国土资金的使用能够使人民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杨光华  李景艳)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审计机关和本网站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来源:审计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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