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始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全覆盖
2014-07-16 13:57:10
近日,湖北省建始县教育局正式发文,作出对全县所属二级单位、中心学校、中小学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目的是通过内部审计监督,对主要领导干部届中或任期内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强化内审监督,不留死角,实现审计全覆盖,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意识,不经审计不得解除责任,为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再加“一把锁”系好“紧箍咒”。
一、完善制度
文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单位(学校)“一把手”对本单位工作负总责,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责,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事项。重点是对班子其他成员以上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正确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实施审计
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届中、离任经济责任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抓好“四个对接”:与单位(学校)干部管理工作对接,与考核、考察、任免、表彰奖励对接,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考察、任免、表彰奖励干部的重要依据,并记个人档案。
三、审计问责
文件规定经济责任审计与责任追究对接,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类问责,对发现重大经济责任问题和案件线索,要及时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核后依法报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审计整改
文件规定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整改对接,对审计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审计组要责令进行整改;与预防腐败工作对接,根据审计结果,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由计财股建立和完善制度,安排年度审计的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具体内审工作,通过审计对主要领导届中、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作出评价。
(宋永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