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表彰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14-10-22 15:13: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局)和中央有关部门、中直管理局、武警总部审计局,人民团体,中央有关直属企业、事业单位:
2011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级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下,全国内部审计机构和广大内部审计人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认真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积极探索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
以增值为目的的现代内部审计模式,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设性、预防性、主动性和时效性,在促进组织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内部审计人员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动我国内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决定:授予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审计科等292个集体“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田宗国等298名同志“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开拓进取,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广大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以先进为榜样,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在全国内部审计系统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推动改革、实现内部审计的转型与发展、再创内部审计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