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6 22:46:37
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正确评价其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全面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个重要手段。多年来,各级内部审计机构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健全领导干部管理机制和加强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龙头,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在工作中对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由于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机构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尤其在基层来讲,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着许多的困难,现就当前基层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谈一些看法。
一、基层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一是审计工作独立性差。独立性是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从事内部审计活动的先决条件,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和灵魂,内部审计组织形式是独立性的基本保障。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是在国家干预和推动下建立起来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很不规范,多数基层单位尚未建立独立机构,有的挂靠在其他部门下,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无法保证内部审计业务工作的自主性和权威性,也无法保证内部审计质量和规避审计风险。
二是审计力量薄弱。由于基层的内审工作起步晚,多数基层单位,没有专职内审人员,内审工作多由纪委或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兼职承担。而当前基层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往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急、业务量大,导致审计工作不细、取证不到位,程序不完善,致使审计中发生漏审或审的不深不透等现象,造成审计结果不完整,评价依据不充分。“为完成任务而审计”的应付思想比较突出,增加了审计风险。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方法保守单一,对查出的问题综合分析不够,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不高的问题
由于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同时多数内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保守、老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较低,缺乏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工作中仍沿袭传统的审计方法“以帐查帐”,重帐内,轻帐外;重内部查证,轻外出调查;重取证,轻分析;重综合审计,轻专项审计。如果完全按照传统的审计方式,没有突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就不可能有大的作为。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审计人员缺乏综合分析能力,没有能够抓住重点,起到惩一儆百的效果,更没能跳出审计看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的服务作用。
(三)财政管理和核算体制上的改革过程中,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产生了一些模糊认识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基层单位相继规范了财务管理,基本上都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报帐制度。一些基层领导干部认为自己不管钱了,不需要做帐了,也没有经济责任了,对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开始淡化,对开展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产生了疑问和动摇。这种片面的想法和认识对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和麻烦,一些内审人员对此亦确感茫然。
(四)“先离后审”造成经济责任审计滞后效应,使“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难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充分运用到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去的问题
按照中办发[1999]20号文件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内调任、转任、轮岗、升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央五部委“通知”亦规定:“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但在实际工作中,“先审后离”的原则不能达到有效的贯彻,“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现象成为了常态。这与中办发[2000]16号文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的要求相悖,给审计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随之而来的则是一系列弊端:其一,背离了审计的目标,有走过场、形式化之嫌。其二,弱化了审计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据,“先离后审”、“先任后审”势必带来审用脱节,使审计成为“马后炮”、“事后诸葛亮”。再之审计监督是双向活动,离不开被审单位的配合,经济责任审计还需当事人积极配合,原任干部调离后,无论是升迁平调还是退休,原单位人员一般都不愿主动反映情况与问题。再加上当事人不配合,一些帐面上的疑问无从查清。新任领导一般只关注“家底清”,况且,新官也难以理清旧帐,使审计工作陷入被动,无形之中给审计工作增加了巨大压力和风险。其三,破坏了审计人员的正常心态。心理学告诉我们:鲜明的目的和强大的作用能使人的行为产生极大的激情和自信,激情和自信是成功的一半,而当目标模糊,作用弱化时,人的积极主动性社会妥到挫伤,消级情绪社会随之产生,工作的责任心就签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工作质量。其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体系和标准,评价难度大,难以根据评价任用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是对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职责中政绩的评价以及出现的问题应负经济责任的界定,正确评价的基础是有可靠的评价标准,但目前没有可供操作的权威性评价体系。其五,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中不透明、不具体,影响审计成果的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纪检和人事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对存在问题的干部没有具体处理标准,这样导致审计结果同干部考核、任用分离,使审计被迫流于形式、走过场,起不到应有的监督领导廉政勤政、履行经济责任的作用。
(五)经济责任审计因其本身的特殊性,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及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形成内在的审计风险问题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主要是单位的领导者,经济责任审计“审事议人”,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以“审事”入手,以“评”人为终。即要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界定领导干部所应负的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还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而当前内审部门对领导干部的提拔使用、调动免职未能提前知情,致使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交办集中,形成暂时性审计力量“瓶颈”,而这种短期突击性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容易形成审计风险。其次是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形成的内在审计风险。由于经济责任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帐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及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而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不够全面,知识结构和掌握运用审计手段有限,制约和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再次,有些内部审计人员风险意识淡薄,不对审计风险进行合理的评估,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对所发现的问题和疑点没有采取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合理的方法进行职业判断,没有完全遵守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造成人为审计风险。
(六)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对于审计质量而言,明确控制标准是前提,建立和完善制度是保障。质量控制是对经济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目前许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还不够完善,缺少对每个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审计工作记录不完整,一般仅记录审计问题事项,而未记录审计人员认为正确的审计事项,使得审计复核、审计质量控制无从入手。在审计方法的选择和应用上,也没有从各种方法的设计原则入手,缺乏实施的依据。已经建立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缺乏宏观指导,责任不清、奖罚不明,操作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一般而言,单位的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审计复核制度、审计考核制度、审计责任追究制度等,其中审计责任追究制度是核心,但往往也是现实中最薄弱的一环,有的责任追究制度泛泛而论,责任主体不明确。
二、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本人工作实际,谈谈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一是要加强审计机构建设,强化审计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在组织人员、工作和经济等方面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审计工作应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并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和报告工作,以体现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有效和权威性。二是要加强审计力量建设。要选派那些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内审队伍,并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更新专业知识,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需要,为积极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审计程序,科学运用审计方法,强化审计人员自身职业之道德教育,降低审计风险
一是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审计程序。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对事,而且对人,不仅鉴证,而且评价,因此在项目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方案和审计程序,做到依法审计,依据评价。三是科学运用审计方法。在审计工作中应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要注意经济责任与其他常规及专项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常规审计的成果,分析发现新问题存在的可能性,找准审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二要审计与调查相结合,审计人员应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接待事访时间和地点,个别走访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掌握更多的的信息,以便确定审计的重点、内容和方法;三要帐内审查与帐外调查相结合,对与本级经济往来频繁的相关单位,必须进行延伸调查;四要广开视听门路,加强与人事监督部门的联系,与之掌握的领导干部考核情况有机结合,做到成果共用。四是加强审计与规避审计风险相结合。要建立承诺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负责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出具书面承诺,对出具虚假违法承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五是业务学习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强化审计人员自身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审计队伍廉政建设,严肃审计纪律,坚决杜绝人情审计、权线交易,做到秉公执法、廉洁从审,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增强审计风险意识。
(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在新的财政管理法制下,基层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
一是要解决思想上的模糊认识。首先使领导干部明白无论资金的管理权和监督方式如何改变,只要单位的财务自主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经费管理等经济活动的责任主体就仍然没有改变,各项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等职能仍然由其负责。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的改变,只是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的会计核算方式发生了改变,只是对于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财政实时微观监督作用,但这种监督与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监督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只是属于财政对其资金运作的一种财务监督,只能对票据的真伪、审计手续等形式上、程序上的监督,无法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实质上的内容进行全面监督,不可能代替审计监督作用,也不能替代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基层单位的经济活动也呈现大幅增长趋势,相应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也增大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责任更强了。二是可以结合工作实际,联合人事监督部门出台经济责任告知书,就领导干部应履行的经济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应当了解的基本经济管理制度向单位每位承担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告知,帮助领导干部提高履行经济责任的水平。
(四)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效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涉及面广、关联度高、政策性强的工作,特别是纪检、人事、财务等部门能否协调一致,搞好配合,是这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所以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形成包括纪检、人事、财务等部门在内的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的机制,按照“一盘棋”的工作思路,明确分管领导(会议召集人)、明确纪检、人事、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部门组织、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确定、下达委托书和负责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报告结果负责落实整改,财务部门负责执行整改等),形成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无形之中充实和加强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力量。在加强部门协作方面,应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即:联合调研机制、联合督查机制、联合会商机制、联合办案机制和跟踪督办机制、联合应用成果机制。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人事部门应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列入领导干部本人的干部考核(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和职务任免的参考依据,人事部门应及时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情况反馈给审计部门。
(五)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
一是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以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以不断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的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存在很大的差异,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不同性质的部门其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形成评价体系,保证审计人员的可操作性和审计成果的有效性。二是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人事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及时安排审计,保证审计实施所必须的时间,坚持对领导干部“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建议组织部门任命干部前,增加一个经济责任考核程序,也给经济责任留下一定的时间,待审计终结后,再视其审计结果,予以正式任命)。另外,对于已任离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担任新的职务,只要是事实存在的经济责任都可以通过组织程序进行追究,使审计意见和建议最终得到落实。三是继续深入探索任中审计,把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任中审计有机的结合起来,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将监督关口前移,对任期满一年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将其履行岗位职责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工作中的不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警示、提醒,并将审计结果存入领导干部档案,作为领导干部离任时的重要依据,增加对领导干部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减少事后审计,可以有效增强审计成果实施的时效性。四是积极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示制,增强震慑力。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仅在审前进行公示,审计结果及运用情况尚不透明、不公开,不利于群众监督和审计效力的发挥。为了更好地运用审计成果来促进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财务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严肃财经法规,可以探索试行行之有效的审计结果公开的方式和方法,公开是保证审计结果发挥最大效力的前提。审计结果和责任的追究情况,应以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公告或进行通报,以扩大影响,增强威慑力。
(六)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审计工作的核心问题是质量,提高审计质量的核心在于工作的规范。一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以审计责任追究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以审计复核、审计考核和审计责任追究为主体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二是严格审计质量管理,实行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即将审计准则、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和制度落实到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制定审计方案要认真做好审前调查,科学合理地确定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目标等,编制审计底稿要事实清楚、要素齐全、定性准确,编写审计报告要加强综合分析,坚持把查处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层次。(宿州市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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