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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保险业高管人员经济责任稽核工作初探

2013-06-09 22:30:39

经济责任稽核审计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政府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正确评价其经济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制定的一项制度,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计监督形式。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经济责任稽核审计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审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于保险业来说,对业内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国有保险企业高管人员的经济责任稽核审计工作还比较滞后,相关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研究等还处于初始阶段。

有鉴于此,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积极响应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要求,正式下发《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稽核管理办法(试行)》,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开展对集团各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履职情况进行内部稽核审计,同年7月,集团稽核中心经济责任稽核部正式成立。该部门成立后,能够确保集团辖内高级管理人员三年内至少被实施一次内部经济责任稽核,并对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实施离任经济责任稽核。从此,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实施经济责任稽核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轨道。2013年3月,集团又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原《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稽核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改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经济责任稽核管理办法》重新下发执行。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提高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稽核项目的效率和质量,集团稽核中心经济责任稽核部组织各区域骨干力量,对原有经济责任稽核工作进行优化完善,先后研发《经济责任稽核指标评价体系和风险点模型》、进一步规范统一报告模板和稽核流程、制定《经济责任稽核业务质量规范》和《检查指引》等制度规定,并以稽核中心ISO项目为契机,将所有制度规范整理为《经济责任稽核作业指导书》,为加强集团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约束机制、全面考核任用人才等提供了保障。

在新建立的经济责任稽核风险点模型中,按照境内财产险、寿险、养老险子公司分别梳理了各自不同的风险点稽核重点,对于高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容易发生的或需要重点关注的各类风险点进行重点稽核检查,其中:财险公司高管人员平均风险点74条、寿险公司高管人员平均风险点113条、养老险公司高管人员平均风险点89条(对不同层级、不同分管范围的高管人员,风险点数量和内容有所不同,故取平均数)。并且,在各个层级高管人员稽核风险点中,重点对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事项、对外担保等情况;重大决策、重要人事调整等情况;是否存在通过未决赔款、估损偏差等人为调节经营利润的情况;少提、多提、虚提费用影响年度考核结果;任期内有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占公司资产等个人经济违规行为等主要风险点予以关注,进一步强调了对高管人员的经济责任和问责事项进行稽核检查。

2012年底,经责部还启动了新一轮的经济责任稽核优化整合工作,正好配合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审计指南》等制度要求,稽核中心总部经责部将继续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稽核的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各类指标评价体系,并结合经济责任非现场稽核工作试点、经责风险点优化整合等工作持续改进完善,用以指导各区域提高经济责任稽核项目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开展方式

目前,稽核中心根据集团及各子公司的委托,实施的经济责任稽核审计项目主要分为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稽核两种。从具体实施经济责任稽核的规范流程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项目计划阶段,主要进行项目的前期准备、人员分工、确定稽核重点范围、非现场资料分析等等

二是现场检查阶段,主要是根据稽核方案,采取适当的内部审计方法对被稽核单位及被稽核人实施经济责任稽核,从绩效评价、经营数据的真实性、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主要方面进行检查

三是稽核报告形成及反馈阶段,主要是稽核人员在退场后根据检查结果,按照一定的规范格式形成经济责任稽核报告,客观反映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对被稽核人提出建议及评价,并向被稽核单位及个人征求意见。在此过程中,稽核人员还必须按照一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填写《经济责任稽核工作底稿》,对检查事实进行记录。

三、经济责任稽核的效果和结果运用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稽核中心一直致力于以稽核专业化服务为目标,从目前对各子公司高管人员实施经济责任稽核的实践证明,经济责任稽核是强化高管人员责任心,实现问责“常态化”的重要方法。同时,稽核中心总部经责部为进一步形成稽核合力,并充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主动整合稽核资源,在经济责任稽核工作项目多、任务重与稽核人员少的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探索建立了任中稽核与常规稽核项目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注重发挥经济责任稽核与常规稽核的互补作用,形成合力,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2011年至2012集团稽核中心针对太平财险、太平人寿和太平养老等集团境内外各家子公司,共计实施任中稽核项目268个、离任稽核项目212个,共对近480名高管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稽核审计通过建立现代内部审计机制,提升专业水平,保持技术领先,稽核中心为更好服务集团、帮助各子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总部经责部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内部审计为集团干部考核及任用提供了一定参考依据。

    今后,稽核中心总部经责部还计划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稽核成果转化和运用机制、建立健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等方面进行重点研究和探索,以更好地为集团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促进保险业内更好的实施高管人员经济责任稽核工作探索可行的道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稽核中心经济责任稽核部  吴让军)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审计机关和本网站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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