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6 20:39:35
近年来,湖北郧县审计局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同级审)中发现,该县财政局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加大对同级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规范编制县、乡两级部门预算。2011年规范编制县乡两级部门预算的单位135家,一级预算单位覆盖面达到100%。
二、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011年实现国库集中支付资金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拒付违反财务制度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税收政策管理和手续不合规定的票据95份,金额982万元;归并、撤销县、乡财政资金账户61个;出台了乡镇财政业务运行内部控制制度。
三、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利用网络系统,采用“单位开单,银行开票,网络监管,资金直达财政专户”办法,建立收费单位、收费项目编码库,各执收执法单位按确定的编码缴款,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入库或进入财政专户。
四、严格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申报、合同备案和资金支付,实行阳光采购,规范工程类政府采购的行为,将国债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建立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衔接机制;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签订全县统一的出租合同;引入招标、拍卖机制,提高资产处置的透明度。
六、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对凡列入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全面进行“小金库”复查,复查面达到100%。全面清理县直单位和乡镇账户,对未经批准多头开户,跨区域开户的账户进行撤销,合并。
七、加强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郧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郧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在全县19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农户免费查询点,对县直部门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费用”全部上网公示。(郧县审计局 王桂兰 董甲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