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泰市公安局荣膺省厅“审计整改年”先进单位
2013-01-04 14:21:00
近日,从山东省公安厅传来好消息,新泰市公安局荣膺“审计整改年”先进单位。从而为该局2012年内审工作画上了圆满句号。
过去的一年该局审计科以公安部开展的“审计整改年回头看”活动为契机,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等项工作,审计单位35个,审计工程项目7个,审计资金2800余万元,提出整改建议138条,审减或节约资金190多万元;同时充分发挥熟知公安部门项目建设资金支持政策和掌握资金缺口的优势,与基建办制定资金争取方案,积极开展对上争取,为9个派出所争取项目建设资金1712万元。有效的防止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促进了廉政建设,提高了警务保障力,保证了文明执法。
该局十分重视内审工作:一是把内部审计工作放在强化公安队伍建设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视内审工作为廉政建设的“千钧锤、杀手锏”,锤炼经济事项,斩杀贪腐之手。为彰显内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党委一班人提出:“不为被审计单位说情,不袒护违规违纪问题,不搞下不为例”的三不主义,并且相互监督恪守。二是为了保障工作的开展设立了建立了审计科,实行由局长直接管理、纪委书记协管的领导模式,抽调了2名业务精湛的审计人员,配备1台工作车、4台微机、2台打印机、1台取证用摄录一体机,同时提出优先保证审计经费。三是不断给内审人员出题目压担子,局长、纪委书记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并且围绕经济监督重心,结合上级及内审协会的工作部署适时安排工作,既体现了对审计工作、审计人员的重视,有充分地调动了审计资源,保证了工作的高效开展。譬如去年他们先后安排开展“涉案财物专项审计”、“特别业务费和掩护性企业专项审计调查”、“特警大队奖励资金审计”、“工程建设跟踪审计”等工作均取得上级领导的肯定,并且引来其他县市同行学习借鉴。
(王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