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福县内部审计全覆盖
2013-01-30 09:13:30
1月21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内部审计。由此,该县内部审计将实现全覆盖。
该县规定,各单位要在每年1月30日前开展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采取单位自行内部审计与重点抽查审计相合的办法进行,并写出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根据单位报送的报告及实际情况,在每年2月份开始对各乡镇、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抽查审计,抽查比例不低于20%,并于3月30日前将审计情况汇总上报至县政府。内部审计的重点包括上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非税收入及专项收入管理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九项。
(文水煌 刘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