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县民政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了解到,该局内部审计机构针对民政资金种类多、资金性质特殊,而且贴近民生的特点,严格内部审计监督,强化资金管理,每年由财务审计人员到各乡镇民政办、福利院检查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与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资金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从机制和制度的高度提出建议,为这项政策性资金“把脉”,开出针对性的药方,起到“剪除杂草、扫除尘埃”的作用。
该局内部审计注重从体制和机制上看问题,找出路。
——在2006年实施“乡财县管”的财政体制改革后,由于乡镇民政办是乡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内设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而在改革初期乡镇民政办账户被取消。通过近一年的运行,乡镇民政资金管理上出现了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造成乡镇近十类民政资金“一账管总”的混乱现象时有发生。当时新任局长宋正荣同志带领财务股内部审计人员,到各乡镇全面开展民政财务运行及民政资金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对民政资金管理及运行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后又与县财政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乡镇民政资金管理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找准了问题的症结,得出了结论:民政财务管理必须独立核算,取消乡镇民政账户不利于民政资金的管理。2007年7月,全县各乡镇将民政办视同独立部门银行账户,建立乡镇民政专账,实行独立核算,乡镇财政所代理民政资金核算,设置规范统一的收支科目,设“拨入救灾救济资金”、、“拨出五保户供养资金”等会计科目,年终按资金性质设结余明细账,保证了民政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在各乡镇开办了“乡镇民政办零余额账户”,为民政资金的独立核算提供了基本保障,资金发放流程更清晰顺畅。乡镇民政办与财政所在业务上加强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一致。同时,该局调研后采取措施完善乡镇福利院财务管理体制,将其会计业务移交各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代理做账,统一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范乡镇福利院的会计核算,农村福利院的会计业务全部实现了电算化,并每月编制财务报表,达到了对福利院的财务监管目的。
——对局属二级单位按照局统管财务,各二级单位分设出纳,其资产所有权不变、管理权不变、支配权不变的原则,实行综合部门预算管理,各单位按规定自主取得收入,合理合法安排支出,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会计审核凭单制度、法人一支笔审批制度。这种财务集中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了财务管理的效力,在精减财务人员的同时,增加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加强了系统内部财务管理的制约监督,保障了系统内部财务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同时,坚持纪检组长参与重大采购、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活动,使之得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督。
——在规范乡镇民政财务核算的同时,该局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网,开通国库收付系统网络,对全县民政资金全面及时动态监管,将乡镇民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优先直接支付、控制授权支付、严禁转移支付,着力实施各项资金社会化发放。将救灾救济款、灾民建房补助款、乡镇福利院有关资金等款项采取“民政办编制发放方案,财政所审核拨付,银行机构代理直达个人账户”的措施,对全部民政资金发放程序封闭运行,减少了中转环节,堵塞了发放过程中的漏洞,促进了各项民政资金安全高效地使用。
该局内部审计注重从制度上促规范,抓管理。
该局先后制订完善了《民政局资金管理制度》、《秭归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秭归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秭归县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秭归县乡镇福利院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秭归县慈善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在对民政资金运行程序的监管上,坚持“事前重调研,程序求规范,事后抓监管”。多次深入到基层专题调研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先后下发了《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规范乡镇民政资金运行管理的通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对民政资金的运行和管理的细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大大促进了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运行。
该局内部审计注重在监督中抓整改,重落实。
该局内部审计人员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对发现的资金管理使用、会计核算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责令纠正。局计财股不定期对乡镇民政资金会计核算情况、资金拨付程序、银行发放情况等开展检查,坚持每季度对乡镇财务运行情况抽查,并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到位。2007至2009年审计人员对各乡镇民政办、福利院检查4次,发现不规范问题9个,责令纠正违规问题9个,提出建议7条,向局提交检查报告3份,召开财务审计会议4次,有力地加强了对乡镇民政财务管理薄弱环节的督办和整改力度,提高了乡镇民政资金管理水平。
同时,该局财务审计机构还加强与县直监督部门的配合,联合进行财务检查,引起乡镇政府对民政资金管理的重视。该局坚持每年与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对乡镇民政财务管理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由县监察局将检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对于各级审计机关检查后审计报告指出问题,财务审计机构及时指导各地认真落实,严格整改。
由于该局认真抓好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其先进做法和经验得到市、省主管部门的肯定。近三年来,省、市及省内民政部门5批次造访该局,该局在省市有关会议上2次作经验交流发言。其民政财务统计规范化管理连续3年受到省、市民政部门表彰,民政资金规范化管理和纪检监察、财政共同监控监管机制等在全省进行了经验交流。(秭归县审计局 杜永庆 郑光明 秭归县民政局 宋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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