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0 21:54:35
2013年,浙江省松阳县农业局内审机构强化监督力度,全面开展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全县村级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
一是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全县建立了严格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村对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增加书记、主任联审联签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村级招待费、村干部职务、公务补贴标准,要求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村招待费标准,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街道)纪委备案。
二是实行用款预领制度。规定全县各村集体支付相关费用及工程项目需要的预领款,必须凭工程项目合同和工程项目进度表,经村主要干部、驻村干部签字。1万元至5万元由管理区主任审批;5万元至10万元由管理区主任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是规范票据管理制度。规定全县行政村统一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同时实行票据使用登记制度。所有票据由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管理,账目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理。
四是执行财务公开制度。要求按月公开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财务报表,由驻村干部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后公布,接受群众对村集体经济的监督,减少因财务混乱、票据不清、群众猜疑导致的各类信访事件。(方观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