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内审促使出台6项措施规范办学行为
2014-11-25 10:12:50
今年以来,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内审部门针对市直学校开展了系统审计,发现存在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等现象,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市教育局积极采纳内审建议并出台6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的办学环境,保教育公平。
一是科学安排作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明确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校及各班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办补习班辅导班,要对学生作业量进行总体协调和严格控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二是规范招生入学管理。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拒绝片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就读,不得因为学生未完成布置的学习或其他相应任务而拒绝学生报名,学生入学后不得擅自让学生停止上课或转学。
三是开展“课外访万家”活动。各学校要坚持每学期对不同家庭实行分类家访,特别是对特殊家庭要重点家访,对其家庭环境和成长环境进行深度的了解和把握。
四是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严禁教师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五是规范收费、教材、教辅征订工作管理。各学校在收费时,要向学生及家长及时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投诉电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摊购或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征订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资料;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坚决制止乱收费。
六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教育、物价、内审联合,不定期对各学校开展明察暗访,对存在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问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湖北十堰市内部审计协会 朱建新 李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