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6 22:51:32
日前,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编办与省总工会认真落实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十四次联席会议精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工会机关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规范市县工会机关内设机构、适当加强市县工会机关工作力量、加强市县工会经费监管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要按照工会机关担负的组织宣传教育、经济法律保障、女职工权益保护、经费审查管理、困难职工帮扶等主要职责,规范市县工会机关内设机构,充分发挥各级工会机关的职能作用。
《通知》提出,要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对人员编制紧缺的市县工会机关适当予以加强,以适应当前工会机关开展工作的需要。市州工会机关人员编制原则上不少于15名;县级市和市辖区、一类、二类和三类县工会机关人员编制原则上分别不少于8名、7名、6名。
《通知》强调,要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组织工作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工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市县工会经费监管工作,专职配备市县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力量,实现对工会各项经费、专项帮扶资金的有效监管。
《通知》的发布,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经审工作,充分发挥经审组织在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保障工会资产安全规范运行、推动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保障作用提供了组织保障。(甘肃省内部审计师协会 李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