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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青田县出台《工业类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

2013-06-27 09:52:08

       为了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不断提高地方党委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水平,近日,浙江青田县委、县政府正式出台了《青田县工业类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和相关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该操作规程明确:每年年底前,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提出下一年度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并由组织部出具审计项目建议书,审计局据此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所有乡镇(街道)实行五年轮审一次。

       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量化评价,设置量化评价指标体系,重点突出对财政、政府投资项目、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域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基本指标设置分为三级,其中一级指标 5个,二级指标 15个,三级指标 50个。一级指标按照科学发展观、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和廉洁从政即“一观三化一廉”的目标进行设置,二、三级指标围绕一级指标分别进行细化设置,对任职期间在经济领域获市厅级以上先进的事项予以加分指标设置。评分指标所含内容都必须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此次出台操作规程,不仅表明了青田县对工业类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高度重视,也为客观评价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和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将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审计局 林 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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