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审计大部分精力放在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发表客观评价,根据既成资料查找问题、追究责任,侧重于定性相关人员任期责任的结果,而对企业经营过程中潜在的、倾向性的问题分析还不够深入。笔者认为,结果的追究固然重要,但过程的追踪和事前的风险防范更能使企业避免损失、偏离方向。在广泛占有资料的基础之上,重责的同时强化问的环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责,能更好的为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一问规章制度。首先,检查制度的完善性。没有一套完善制度来制约的企业,它的管理绝对不会规范,必定出现一盘散沙的局面。其次,看制度的可行性。过于苛刻的执行条件会使人望而生畏,而过于宽松的规章则会让人形成懒散的作风,好的制度是大部分员工经过不懈的努力能够达到它的要求。第三,要看实际执行的彻底性。制度贵在执行,如果被束之高阁,那么再多再好的制度也都形同虚设。通过调查规章制度,可以从中发现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
二问主要经济业务。主营业务是一个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也是广大职工的生存之本,它的健康发展小到关系到一个企业及其职工,大到影响社会的经济和稳定。审计除了了解企业重大决策的制定、执行及结果等情况,还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声音,可以对被审计单位职工关心的问题有个大致的了解,从不同角度了解经济事项的全貌,综合审计人员的智慧,结合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从旁观者的角度,在客观评价经济业务的基础上,揭示企业经营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风险,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问关键岗位人员。人是进行经济活动的主体,可以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了解关键岗位人员对业务的熟练程度,倾听他们对业务独到的见解,从中能够看出他们的性格特点和敬业程度,对那些不按制度办事、敷衍了事的人,不但要及时予以提醒,必要时还应建议采取适当惩罚措施,以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帮助企业打造一支和谐高效、积极向上的团队。同时,还应检查各个岗位人员之间的责权利是否相互制衡,过于集中的权利容易滋生矛盾和腐败,注意是否有违法违纪问题的蛛丝马迹,做到违法必究。
根据结果来补漏改进是亡羊补牢式的做法,虽然能够“补牢”,但是毕竟已经造成巨大的损失。犹如山西溃坝,事故发生后问责固然必不可少,但要防止事故发生,未雨绸缪才是关键所在,毕竟问责的最终目的不在于惩治,而在于警示。因此企业审计中,可以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的路子,针对潜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防患于未然,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审计署沈阳特派办 许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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