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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现状及思考

2013-06-20 20:57:55

近年来,国家对教育工作越来越重视,对教育的投入规模和总量逐年增大。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因此,怎样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济秩序、防范经济风险、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就是对本系统内各直属单位和中小学校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评价的行为。实践证明,在深化教育改革的过程中,教育内部审计对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开展内部审计,为学校领导当家理财的参谋和助手在一些重大经费开支前,审计先行,参与决策,提出可行性的审计论证,给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确保教育经费用在该用的地方,防止决策失误造成教育资金浪费。同时,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及时发现苗头性的账目混乱、财产不清、账实不实、滥用资金等苗头性问题,揭露内部控制系统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内部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提高整体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目前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内部审计认识不到位。目前教育部门内审机构大部分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没有相对独立的内审机构,或者虽设置了内审机构,但与财务部门是同一班人马,有的将内审机构置于监察室之下,有的内审机构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而设立,没有具体的工作,也没有将内审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的轨道上来,还有的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检查内部经济问题,错误地认为内部审计等同于纪检监察,缺乏独立性。

二是内部审计重监督、轻服务。一些教育部门未建立健全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内审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监督的多,服务的少,片面地强调事后处理。有些内审机构职能还停留在单纯地控制和监督上,其主要工作也都主要集中在财务收支领域,未能深入到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控制领域,忽视了内部审计的事前和事中监督。

三是内部审计范围较窄。一方面内部审计仍以查错纠弊为主,仅仅关注会计科目的设置运用、现金和票据管理的合理合规、财务收支数字的完整准确等基础工作。另一方面内部审计仅是对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缺乏对往来款项、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的监督检查。

四是内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多数教育内审人员不足,有的从学校教师中选拔出来,缺乏必要的财务和审计业务专业技能;有的兼任纪检监察、财务记账等工作,内审工作具有明显的临时性和被动性;有的内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观念,或假公济私,或碍于私情,提供与事实不符的审计结论;有的由于知识结构单一、缺乏专业训练等,制约了审计人员工作经验的积累,审计业务能力难以提高。

五是审计建议有时难以执行。2004年,教育部发布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内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组织领导、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认识不到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因素,造成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难以落到实处。

三、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内审独立性。教育部门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设立同本单位其他各职能科室相平等的、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赋予其在本单位及所属部门和学校内独立的审计职权,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内部审计的监督、分析和评价等职能。

二是拓展内审领域,创新审计手段。教育内部审计要不断拓展自身的工作范围,积极探索内部控制审计、效益审计等管理审计的新思路。在信息化网络日益普及完善的情况下,尽快实现由手工控制向计算机系统控制转变,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对学校财务及经济事项进行即时监督,形成审计的日常监督和实时监控机制。同时,灵活运用审计方法,选准审计的重点内容和事项,多角度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后果,为规范财务管理、发挥内审作用奠定基础。

三是搞好协调配合,转变内审职能。内审机构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与上下级、同级各科室之间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实现内审职能由查错防弊向管理服务的转变,内部审计人员应充分利用熟悉财经法规和精通财务管理的优势,加强对内部控制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重视队伍建设,提高内审质量。系统内部应选拔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人从事审计工作,加大内审人员的各项业务培训,搞好继续再教育,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设,树立廉洁公正、敬业爱岗的工作作风,确保内审工作质量。

五是优化审计环境,加大内审执行力。教育部门应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审计法及相关审计法规、制度的要求,制定出台《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审计人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使内审工作走上规范化的道路。要定期听取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将所属部门和学校对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真正发挥内审免疫系统功能。(山东省临朐县审计局   王霞)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审计机关和本网站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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