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7 21:11:25
为加强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经重庆市綦江区委、区政府同意,近日区委办、区府办出台了《綦江区区管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该办法对任中审计的范围、对象、重点、程序、内容、评价、责任界定、结果运用等作了规定。其特点:
一是突出重点。将有资金分配权、行政事业收费权、项目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且资金流量大的单位以及任职时间较长或有群众反映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作为任中审计的重点。
二是注重协调和结果运用。发现重要信息及时与纪委、组织部等单位沟通,形成一果多用、协调共抓的联动机制。
三是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该办法明确审计结果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以适当方式在区党政网等网络、媒体上公示,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该办法的出台,将促使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有效解决“马后炮”的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结果在干部任免时的参考作用。
(綦江区审计局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