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环保局以内部审计推动机制制度完善
2013-05-09 13:34:07
近期,十堰市环保局以市审计局实施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契机,对局机关有关科室及下属二级单位内部履行财经纪律等进行了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了三项制度强化环保监管,从机制上堵塞管理漏洞。
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夯实管理基础。该局针对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十堰市环境保护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制定并出台了《十堰市环境保护局财务集中报账核算管理暂行办法》。整改期间,撤销合并四个二级单位因体制变化时形成的两套账、合并资金余额100余万元,清收应收款项50余万元,归还挪用资金200余万元;同时,将下属单位财务纳入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监管,并在局属系统内开展了一次财务培训,对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政府采购等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强化了相关人员财经法规意识,为开展业务活动夯实了基础。
二是完善业务操作规范,形成监管合力。该局针对排污费征收等存在的问题,完善了《十堰市环境保护局业务工作操作规范》,细化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管、用等相关工作制度,并将在线监控数据应用于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和环境评价中,环境监控中心、监测站、监察支队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结合监督性监测数据、环境执法、举报投诉情况规范排污费征管行为,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征缴,合法征收。整改期间,补收欠征排污费170余万元。
三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监管长效机制。该局在抓整改的同时,结合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了《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内控监督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对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和重大事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费核定征收等内容定期进行公布。成立了以纪检法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机构,对内部制度的建立执行、重大业务审批、环境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内部制度执行有效,业务审批和环保执法规范。整改期间,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2件次。
(湖北十堰市审计局 朱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