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审计及相关专业实务准则》(中英对照本·第一辑),由北京兆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CIA研究中心组织翻译。该书收集了经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简称SEC)批准生效的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简称PCAOB)制定的1、3、4、5号审计专业准则和相关规则。这些准则和规则对于美国公众公司的审计业务,尤其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具有强制性,并且起到了规范和指导的作用。
? 《审计准则第1号-在审计报告中援引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的准则》于2004年5月14日经SEC批准生效,并于当日实施。
? 《审计准则第2号-与财务报表审计合并执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于2004年6月17日经SEC批准生效,适用于2007年11月15日之后(包括当日)结束的会计年度。该准则于2007年7月25日被审计准则第5号所替代。因此,本辑不再收录。
?《审计准则第3号-审计文档》于2004年8月25日经SEC批准生效,适用于2004年11月15日之后(包括当日)结束的会计年度。
?《审计准则第4号-对以前报告的实质性弱点是否依然存在进行报告》于2006年2月6日经SEC批准生效,并于当日实施。
?《审计准则第5号-与财务报表审计合并执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于2007年7月25日经SEC批准生效,适用于2007年11月15日之后(包括当日)结束的会计年度。
每当PCAOB颁布新的审计准则,都可能对原有审计准则和相关过渡准则和规则做出一致性修订。本辑还翻译了PCAOB于2007年6月12日发布的《颁行审计准则第5号所引起的对PCAOB审计准则的一致性修订》(节选)。该文件逐条列出了审计准则第5号所引起的对审计准则第4号的一致性修订。
本辑包括审计准则第1、3、4、5号和对第4号的一致性修订。今后,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继续向读者推荐PCAOB的后续准则。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审计及相关专业实务准则》(中英对照本·第一辑)定价:120.00元,另加邮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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