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密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出新规
2013-12-11 17:16:03
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基础防线”作用,强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近日,山东省高密市交通运输局采纳该市审计部门建议制定出台了《高密市交通运输局内部控制实施办法》,这是该局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实行阳光审计的又一新的举措和重要保障。
《办法》对交通运输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内部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工程项目审计等方面的内部审计与控制进行了完善,从而明确了管理与责任,进一步健全了内部控制与审计管理机制。
《办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单位内部控制包括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及合同控制等,并对此做了具体规定。同时绘制了内部职权运行流程图,对本单位内部职权特别是对行政支出预算和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重大事项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进行了规范,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日常业务工作流程,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办法》还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加大内控制度的落实力度。(张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