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政府为内审人员“撑腰壮胆”
2012-05-07 09:38:49
为有效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审人员的职能,让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内审工作中,敢于讲原则,敢于揭露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011年来,东宝区政府用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内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而无后顾之忧。
一是出台了《东宝区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内审机构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将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报告、移交给国家审计机关、纪检等部门。若是单位领导不支持内审工作的正常开展或阻挠内审人员移交线索的,将视其情况给予单位领导批评教育、取消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者免职、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重大内审项目国家审计机关参与制。根据内审机构上报的年度项目计划,对一些重要的审计项目,区政府要求国家审计机关指派专人全程参与指导。对区政府安排的重要的临时性内审项目,也要求国家机关给予协助。
三是重大内审项目集中办公制。对一些特别重大的内审项目,区政府则采用集中办公的办法,将几个项目的财务资料、内审人员集中到指定的办公地点集中审计。
四是实行内审自查报告定期报告制。区政府要求区直一级预算单位及乡镇每半年要将单位财务的管理情况、内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汇总情况等向区内审管理机构及国家审计机关定期报告。
五是实行经费保障制和定期培训制。区政府对各单位内审经费实行财政保障,足额纳入部门预算。还要求国家审计机关定期对全区内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由于措施得力,该区内审人员底气十足,内审工作也卓有成效地开展。仅1-4月份,就收到内审人员提供的违纪线索2起,经国家审计机关查证属实,已对相关人员给予了相应的处理。(东宝区审计局许鹏 丁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