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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通知

2011-12-10 05:29:07

    为了推动国家审计理论研究,引导和鼓励国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博士生研究国家审计理论,加强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国家审计人才,促进国家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从2011年起,审计署开始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给予出版资助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领域:国家审计即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体的审计。
2.参评范围: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首次评选将参评范围向前延展2年,即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
3.评选原则与标准: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的标准要求选题为审计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对国家审计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或较大的社会效益;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提出的论点和理论体系能够被证实或证伪,文字表达准确。
4.申报材料: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由作者本人提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出具证明。申报材料如下: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1份及电子版,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2份及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1套,答辩决议书复印件1份,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各1份及电子版,以上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与申请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至多5项)对应的证明材料1套,按所列顺序单独装订。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与博士学位论文复印件5份及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各1份)一起在2012年1月31日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
5.评选名额: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5篇,其中特别奖优秀论文不超过5篇。
6.受理日期:2012年1月1日至31日,电子版以“姓名+博士论文题目”命名按纸质材料的顺序打包发送至yxlw@audit.gov.cn。
联系单位: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邮编100086)
联系人:王长友    邹小平
联系电话:010—82199826,010—82199052,010—82199825(传真)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2011年12月8日
 
附件1: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A4双面打印)
附件2: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
附件3: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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