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县交通运输局“四驾齐驱”规范财务管理
2012-10-11 10:24:22
京山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全县交通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以局机关内部审计为依托,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了财务风险。
一是细化内控管理机制。遵循“互相牵制、严密控制”的原则,相继修改、补充、完善了一系列内控制度,对会计业务进行从严监督,防控财务风险。对资金拨付执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出台相关制度、对借款作出明确规定,保证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制度约束。如该局规定凡一次性借款超过500元的,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限定还款期限,要求借款一般不跨月。通过强化日常监管,提高了预防财务风险能力,避免了以假冲真、虚列支出等极易套取资金的不良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预算和审批制度。根据单位实际发展需要及资金情况合理安排资产预算,防止盲目购置造成积压浪费。预算批准后,原则上不予突破,没有资产采购预算,一律不得购置;完善国有资产保管制度。建立资产保管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使用和保管并重,账、卡、物一一对应、相符一致,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和毁坏;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认真核实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并对补贴项目、补贴资金等进行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项目随着计划走,资金随着项目走”,防止克扣、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工程项目资金严格按工程项目完成进度及时拨付,对补贴村集体的资金直达施工单位账户;对补贴个人的资金全部实行“一卡(折)通”直达个人账户。
四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鉴于交通系统的特殊性,局机关内审部门帮助各单位先后建立了一套具体的财务管理体制,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奠定了基础。明确规定各业务垂直管理部门必须设立专门的规费收入专户,所收的规费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存入专户;事业性收入和罚没收入也要按本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全额缴入本级非税收入专户和财政金库,不得隐瞒、截留、挤占、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
(京山县审计局 方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