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7 21:00:23
今年3月,桐乡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落实市政府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服务,推动桐乡内部审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近日桐乡市审计局出台了《内部审计工作联系制度》:
一是实行局长的领导下科室负责制。内部审计联系工作由局长直接领导,法制科全面负责,分管法制科的领导为分管领导。主要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规划,负责指导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的制订,加强与镇(街道)、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落实内部审计线上的相关工作,全面掌握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是实行各科室(中心)分片联系的办法。各科室(中心)原则上按职能范围联系相关单位,对镇(街道)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列举的内审工作重点单位实行对口联系。各科室(中心)的分管领导为对口联系领导。
三是制定内部审计联系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一)掌握情况、协助建立内审组织、配齐相应人员、健全内审制度,指导内审工作开展;(二)提供政策、业务咨询,推广应用内部审计准则;(三)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四)加强与内部审计协会的联系,及时反映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六)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审计内容,作出审计评价;(七)做好联系单位区域内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服务与指导工作;(八)通报联系单位工作情况,做好联系工作小结,提供内审工作信息,撰写内审工作的文章。(浙江省桐乡市审计局 朱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