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四项措施”推进内管干部审计长效机制
2013-04-16 08:23:54
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在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工作精神,积极探索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形成了具有单位特点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
一是推行网上公示制度,探索互动式监督新模式。该局经过多年的探索,实施了一条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审计透明度的良好途径,即通过网络进行审计公示,将审计工作置于阳光监督下,既能检验审计结果是否客观、公正,也监督了审计权力实施是否廉洁,形成了监督与被监督互动式监督新模式。
二是开展任职风险提示,提升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在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的新途径和新措施中,创造性地提出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风险提示”。该办法是先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下发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并收取“回执”,开展任职“风险提示”,这一做法得到领导干部的一致认可,大家认为,风险提示不仅仅是警示,更是对他们地提醒和爱护。
三是坚持任中审计常规化,服务干部监督管理需要。该局将单位任职在两年以上的正职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审计的范围,坚持将离任审计的“一次性”监督,变为任中审计的“经常性”监督,努力促使审计部门的“力”与组织部门的“权”、纪检监察部门的“威”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成果转化效果。
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审计监督机制。该局逐步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正常运作机制,在项目计划的制定中,坚持主动与干部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在审计过程中,采取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的方式,研究解决领导经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审计处理上,将审计结果及时传递给纪检部门,通报督察和政工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徐州市内审协会 李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