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首次将内审工作纳入县党风廉政考核
2013-04-24 13:53:38
4月21日,庆元县出台《关于印发2013年度乡镇(街道)和县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通知》的权力监督情况考核项明确要求各内审单位要贯彻落实《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评分标准中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有 3个(含 3个)以上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县机关部门未建立内审机构的扣 10分;专职或兼职内审人员少于 2人的,每少 1人扣 10分;年内开展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少于三分之一的,每少 1个单位扣 10分。这也是庆元县首次将内审工作纳入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之中。
(庆元县审计局 吴美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