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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内部审计实践案例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6-03-10 16:41:58

各位理事,监事,各单位、个人会员,各分会: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以下简称中内协)将组织开展以“内部审计助力组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题的2026年内部审计实践案例展示活动,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确立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强调要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坚持守牢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作为2026年经济工作一项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审计工作提出要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好经济运行“探头”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要求。2026年1月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要谋划实施好对重大风险审计。上述政策要求为内部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

新形势下,各个组织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日趋复杂严峻,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需要其在助力组织构建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近年来,许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积极履职,通过审计监督及时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在开展风险预警,促进组织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为此,中内协将2026年内部审计实践案例展示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内部审计助力组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旨在围绕主题总结推广典型实践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紧紧围绕“两重”“两新”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谋划立项和开展审计,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及时揭示国家政策落实和组织战略落地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意识,全面提升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组织完善风险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保障组织安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助力组织行稳致远,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案例材料的撰写要求

(一)核心主题与内容要求

典型案例应当以本单位2023年以来某个具体审计项目或某类审计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其成效为素材。案例所涉及的审计项目应当突出内部审计把握当前经济形势,贯彻落实“两重”“两新”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与之相契合的组织发展战略开展审计的情况,以充分反映内部审计所揭示风险隐患的重大战略价值,体现内部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工作站位的时代要求。案例材料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要具体反映内部审计助力组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到审计全过程,站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落实组织发展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立足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一重要目标,科学确定审计项目;反映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何创新审计思路、方法,精准识别、研判重大风险隐患,深挖风险背后的体制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做到定性准确、证据充分;明确如何针对重大风险防范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建议,形成能有效防范化解组织重大风险的高质量审计成果等。

另一方面要充分反映内部审计助力组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的实际成效。需反映审计成果如何获得组织治理层和管理层对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视和认可;审计意见、建议如何得到具体采纳落实,以及在健全组织风险防控体系、优化重大风险应对机制、强化风险识别和预警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要充分体现内部审计为推动组织提升重大风险防范能力和治理效能、服务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组织发展战略落实发挥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素材与结构规范要求

案例材料应当遵循合法性、客观性、创新性、应用性原则,内容必须基于审计证据,避免主观臆断。介绍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应当紧密结合具体审计项目,以事实说话,力戒空谈,避免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综合报告;要体现自身特色,突出亮点,对其他单位有一定借鉴、引领作用;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弄虚作假或夸大实际效果。

(三)表述与格式排版要求

案例材料表述应当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结构清晰、文字通顺、言简意赅,每份材料无须编写内容提要、主题词,材料的字数一般在5000字以内。标题采用黑体三号,正文文字采用仿宋三号,序号采用一、(一)1.三级。

(四)保密与原创要求

案例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中对不宜公开的信息应当做必要的技术处理,以保证不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案例材料必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

三、申报和推荐要求

(一)参加本次活动的案例申报单位指牵头开展内部审计项目并撰写实践案例的单位,包括:

1.中内协(含分会)会员单位及其所属单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部审计(师)协会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单位;

3.没有内审协会或内审协会没有正常开展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各级单位,可经由中内协委托的代办内审协会相关工作的单位组织参加案例申报。

上述单位及其本级审计机构的派出或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单独的申报单位,但内设职能部门不能作为申报单位。

(二)下列单位可以作为组织单位,按本通知规定的名额向中内协推荐案例。

1.中内协各分会;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或者代办内审协会相关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省级协会);

3.计划单列市及其他中内协会员中的内部审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以下协会);

4.中内协会员中的中央单位(含中央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全国性金融机构,下同)一级审计机构。

各组织单位要广泛宣传,认真部署,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内的单位申报实践案例,严格审核遴选,确保推荐案例的质量。

(三)案例推荐名额:

1.组织单位中的每个中央单位一级审计机构,可以推荐1至3个(来自不同单位的)案例。

2.组织单位中的每个中内协分会及省级协会,可以推荐1至6个案例。省级协会应当以推荐地方单位申报的案例为主,如果推荐中央单位驻本地所属单位的案例,在名额内不得超过3个。

3.组织单位中的每个省以下协会,可以推荐1至2个案例。应当以推荐地方单位申报的案例为主,如果推荐中央单位驻本地所属单位的案例,在名额内不得超过1个。

4.直接加入中内协的会员单位(非内审协会),如果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组织单位”,且有关“组织单位”未开展组织工作的,或虽然有关“组织单位”开展了组织工作,但征得其同意且不向其申报任何案例的,可单独向中内协推荐1个案例。有关“组织单位”只要向中内协推荐案例的,无论数量多少,即视为开展了组织工作,其中:组织单位为中央单位一级审计机构的,作为中内协直接会员的其所属单位如需单独推荐,应当征得该机构同意;组织单位为省级或省以下协会的,作为中内协直接会员同时又是该地方协会会员的单位如需单独推荐,应当征得该地方协会同意;一个单独推荐单位如果同时属于两类已开展工作的组织单位的组织对象,应当分别征得两类组织单位的同意,仅一方同意不得单独推荐。

(四)每一个案例的申报材料应当包括: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26年内部审计实践案例申报表》(以下简称《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其中“单位类别”栏应根据单位性质选择“中央单位”或“地方单位”,中央单位驻地方所属单位应选择“中央单位”,单位类别一经上报不得修改。“是否单独推荐”栏中,如果拟通过有资格单独向中内协推荐1个案例的单位推荐本案例的,选择“是”,其他情形下选择“否”。“本单位意见”栏加盖的申报单位公章上的单位名称应当与“申报单位名称”栏的内容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以内部审计机构章代替单位公章,特殊情况下无法满足盖章要求的应当附书面情况说明,由申报单位或者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2.撰写的案例材料。

3.相关证明材料(可选报)。如体现审计成果的审计报告、审计综合性报告、专项报告、管理建议书、审计信息、审计要情、审计简报或专报;得到有关领导或相关部门认可的批示、讲话,推动制定或修订的规章制度等材料。

(五)组织单位及有资格单独推荐案例的单位(以下统称推荐单位)应当认真填写《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26年内部审计实践案例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案例推荐表》,见附件2)。其中“推荐单位信息”中的“单位名称”栏填写时,作为组织单位推荐的,应填写中央单位一级审计机构名称,中内协分会名称,地方内部审计(师)协会或者代办内审协会相关工作的单位名称;属于有资格单独推荐案例的单位,应填写推荐单位本级审计机构的名称。“案例组织申报推荐情况简介”栏由各组织单位根据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践案例展示活动的组织开展及申报、遴选和推荐案例材料情况如实填写;单独推荐案例的单位,请在本栏中填写“单独推荐”,该栏不得为空;“推荐单位公章”的名称应当与“单位名称”栏的内容保持一致,特殊情况下无法满足盖章要求的应当联系中内协并附书面情况说明,由推荐单位或者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单独推荐单位征求组织单位意见”栏由有资格单独推荐案例的中内协会员单位,在按照本通知规定分别征求已开展组织工作的有关组织单位的意见后,请有关组织单位在该栏中声明“该案例未向本组织单位申报并参加评审,同意其单独推荐”,并加盖组织单位公章;非单独推荐情形、有关组织单位未开展组织工作或认为不符合声明内容的,相应栏可为空,无需有关组织单位、推荐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向中内协提交以下材料:

1.《案例推荐表》(附件2)Excel和盖章扫描版电子文档各1份;所推荐的各篇案例材料Word版及对应《案例申报表》(附件1)Excel和盖章扫描版、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各1份;必要书面说明材料签字扫描版电子文档1份,发送电子邮件至zhunze@ciia.com.cn,邮件标题请注明“案例推荐”。

2.《案例推荐表》(附件2)盖章纸质件1份;所推荐的各篇案例的《案例申报表》(附件1)盖章纸质件各1份;必要书面说明材料签字纸质件1份,邮寄至中内协发展研究部。

(六)一个组织单位向中内协推荐的多篇案例必须来源于不同的申报单位。同一篇案例只能从一个组织单位推荐,重复推荐的案例将被取消当年的参评资格。请各组织单位与申报单位、同一行政区划内的其他组织单位之间加强沟通,严禁“一稿多投”现象。

(七)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案例数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推荐名额。如超额推荐,中内协将依据《案例推荐表》(附件2)中所列推荐案例前后顺序,仅取名额内的案例予以评审,超额推荐案例不予受理。

(八)在此次案例展示活动结果通报发布之前,各单位不得在公开媒体发表所申报推荐的案例,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九)此次案例展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时间安排

(一)9月中旬前,为组织开展活动及案例申报推荐阶段。各组织单位及其他中内协会员单位根据本通知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开展实践案例展示活动的动员部署,由各申报单位进行案例总结、撰写案例材料;经逐级审核遴选推荐,最终由本通知规定的各推荐单位按照名额要求向中内协推荐案例。

各推荐单位请于9月18日前向中内协提交案例推荐材料。

(二)9月下旬至10月底,为案例评审阶段。中内协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案例材料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匿名评审和综合评议。

(三)11月,为案例评审结果公示及通报阶段。中内协对拟推出的“内部审计助力组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典型实践案例”,在网站(www.ciia.com.cn)“通知公告”栏目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印发本次活动结果的通报,公布“内部审计助力组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典型实践案例”名单。

(四)活动结果通报之后为案例总结展示和宣传推广阶段。中内协将在年底前适时召开年度重点工作总结交流大会,对本次实践案例展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展示交流典型实践案例。之后,还将印发典型实践案例汇编,并通过《中国内部审计》杂志、中内协官网、微信公众号登载部分典型实践案例,或者其他宣传推广方式,推动本次活动成果的充分运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彬(邮寄材料收件人)  尤广辉

联系电话:010-82199864   010-82199847

电子邮箱:zhunze@ciia.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嘉宾楼一层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展研究部

邮政编码:100873

(邮寄纸质材料建议优先选择寄件送达后能够主动联系收件方的快递物流企业,或请寄件方在得知寄件送达后主动联系中内协查收,以免收件不及时或寄件丢失)


附件: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26年内部审计实践案例申报表.xlsx

2.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26年内部审计实践案例推荐汇总表.xlsx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2026年3月10日



原文pdf: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内部审计实践案例展示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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